信息披露方针

1. 信息披露基本方针

滨松光子学株式会社致力于通过确保及时、恰当且公正的信息披露,与股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建立互信关系。同时,公司还努力通过与利益相关方的建设性对话和持续沟通,促进外界对公司业务的深入了解。

2. 披露标准

本公司依据《金融工具与交易法》与其他适用法律法规,以及东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公平披露规则》和《及时披露规则》,妥善披露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除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必须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还努力通过公司网站及其他适当途径,主动提供其认为有助于股东和投资者更好了解本公司的信息。

3. 信息披露方法

依据《金融工具与交易法》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文件均通过由日本金融厅运营的“投资者电子信息披露系统 (EDINET)”进行提交和披露。

属于东京证券交易所及时披露要求范围内的信息,将通过“及时披露网络 (TDnet)”进行披露。这些披露文件和信息在披露后也会及时发布在本公司的企业网站上。

4. 前瞻性陈述

本公司披露的前瞻性陈述基于披露时可获得的信息以及本公司当时作出的判断,其中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变化、市场趋势和汇率变动,实际经营业绩及其他结果可能与该等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内容有所差异。

5. 静默期

为防止财务信息泄露并确保公平披露,本公司原则上在每个季度报告期结束后的次日起至相关财务业绩公告发布之日止,履行静默期。在此期间,本公司不就其财务业绩发表评论,也不回答相关问题。然而,如果公司在静默期内认定其财务业绩可能与先前公布的预测存在重大差异,将及时以适当方式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