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股东的关系

 

与股东对话方针

滨松光子学希望我们的股东理解我们从事的业务以及我们的业务方向,并长期持有股份。我们认识到通过对话培养股东理解、从而提高公司价值的重要性。为促进建设性对话,公司采取了以下方针。

 

  1. 我们任命董事或执行官监督与股东的建设性对话。本公司董事或执行官和其他主管高管通过访谈和其他形式回应股东。
  2. 企业传播部领导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公司的集团财务信息 (IR)。 
  3. 本公司就中期和全年财务业绩召开财务业绩简报会,并就季度财务业绩简报会进行个人访谈和小型会议。我们还偶尔为个人投资者提供简报并组织公司参观。
  4. 通过对话收到的意见将酌情报告给总裁和其他管理层成员。
  5. 在开展 IR 活动时,公司应谨慎保护内幕信息。从每个季度结束日期的次日到季度财务业绩公告日期的期间定义为静默期。

【负责 IR 的官员】

森和彦(取缔役 常务执行役员 财务会计本部长)
小笠原律志(执行役员 财务会计本部副部长)

确保股东平等

我们根据股东的股权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及时、适当地披露信息,以避免股东之间的信息差异。

 

交叉持股基本方针

我们关于交叉持股的方针是将其控制在最低限度。滨松光子学仅在基于对商业利益和风险的及时和适当判断,认为此类交叉持股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增长和提升公司中长期价值的情况下,才参与交叉持股。

董事会审查重大交叉持股的中长期经济合理性和未来前景,并讨论该持股的重要性与合理性。

 

表决权行使基本方针

在对其他公司的管理方针和战略以及待解决的议程进行适当审议后,在交叉持股中行使投票权是基于对是否有助于交叉持股公司利益的判断,包括提高其公司价值和对股东的利益。